可吸入颗粒物是指悬浮在空气中,能进入人体的呼吸系统、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这类颗粒物对人体肺部影响大,在大气防治中,应着重控制、治理这类污染物。如果需要检测和监测,请联系我们专业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
总悬浮颗粒物
是指漂浮在空气中的固态和液态颗粒物的总称,其粒径范围约为0.1-100 微米。有些颗粒物因粒径大或颜色黑可以为肉眼所见,比如烟尘。有些则小到使用电子显微镜才可观察到。通常把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称为PM10,又称为可吸入颗粒物或飘尘。
动力学直径≤10微米的粒子。它们是可在大气中长期飘浮的悬浮微粒,也称可吸入微粒、可吸入尘或飘尘。由于粒径小能被入直接吸入呼吸道内造成危害,尤其是≤2.5微米的细粒子中,Pb、Mn、Cd、Sb、Sr、As、Ni、硫酸盐、多环芳烃等含量较高,在空气中持留时间长,易将污染物带到很远的地方使污染范围扩大。对环境的有害影响还有散射阳光、降低大气的能见度等。可吸入尘同时在大气中还可为化学反应提供反应床,是气溶胶化学中研究的重点对象,已被定为空气质量监测的一个重要指标。
颗粒物的直径越小,进入呼吸道的部位越深。10微米直径的颗粒物通常沉积在上呼吸道,5微米直径的可进入呼吸道的深部,2微米以下的可100%深入到细支气管和肺泡。
可吸入颗粒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可吸入颗粒物(PM10)在环境空气中持续的时间很长,对人体健康和大气能见度影响都很大。一些颗粒物来自污染源的直接排放,比如烟囱与车辆。另一些则是由环境空气中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其它化合物互相作用形成的细小颗粒物,它们的化学和物理组成依地点、气候、一年中的季节不同而变化很大。可吸入颗粒物通常来自在未铺沥青、水泥的路面上行使的机动车、材料的破碎碾磨处理过程以及被风扬起的尘土。
可吸入颗粒物检验方法
在《GBT18204.2-201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中颗粒物的检验方法有两种:滤膜称重法和光散射法。
滤膜称重法原理
使用带有PM10切割器的滤膜采样器进行空气采样,空气中的颗粒物经切割器分离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被采集在滤膜上,经实验室称量可得到PM10得到质量,再除以采气体积即得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质量浓度。
光散射法原理
光散射法的原理是当光照射在空气中悬浮的颗粒物上时,产生散射光。在颗粒物性质一定的条件下,颗粒物的散射光强度与其质量浓度成正比。通过测量散射光强度,应用质量浓度转换系数K值,求得颗粒物质量浓度。
可吸入颗粒物检验价格
一般按项目收费,根据检测方案制订价格,一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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