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排污许可证变更,是许多企业比较关注的事情。最近也在邛崃、大邑等地同工业园区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因为排污许可证涉及到企业环保的方方面面。那么排污许可证怎么变更,有那些资料要整理,下面一起分析说明。
一、什么情况下排污许可证需进行变更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变更】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下列与排污单位有关的事项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批部门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一)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
(二)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种类、排放量减少等变化,不构成重新申请情形的,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
(三)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实施前30日内;
(四)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发生变化后30日内;
(五)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限期达标规划实施前30日内;
(六)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自行监测方案不符合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监测分析方法已不再适用等情形发生后30日内;
(七)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后30日内;
(八)排污单位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30日内;
(九)因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或《名录》调整,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由重点管理变为简化管理后30日内;
(十)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与排污许可证不符,发现之日起30日内;
二、排污许可证需提供材料
变更原因、排污许可证申请表、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以及与变更排污许可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排污许可证怎么变更
排污许可证的变更涉及多种情况,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污染物排放标准变化等。具体如下:
基本信息变更:当排污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时,需要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
环境影响评价变更:若排污单位在原场址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且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于排污行为发生变更之日前3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
污染物排放标准变化:当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发生变化时,需要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相应事项的变更。
其他情况:如依法分解落实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发生变化,或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限期达标规划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后,排污单位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变更。
此外,排污单位在申请变更时,需要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申请,同时向核发环保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变更申请、承诺书、排污许可证正本复印件等。
四、排污许可证变更办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总结,对于成都企业朋友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可以咨询四川成都环评邓经理,免费制定方案。
了解更多四川成都环境检测、环评报告书资讯
专业四川成都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提供水质检测、废气检测、土壤检测、环保管家等服务。多年行业经验,拥有30多人技术团队,免费、快速出环评、环境检测、一厂一策方案。